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一般应在 3%至5%之间。具体规定如下:
内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因此,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残值率时,应考虑其性质和使用情况,并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对于内资企业,通常可以选择5%的残值率;而外资企业则可以选择10%的残值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残值比例,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