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工作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如果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则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从法律上讲,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但并未形成新的书面合同。
二倍工资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双方将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的限制: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签劳动合同:
尽管存在上述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仍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建议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履行续签劳动合同的义务,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包括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