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一个 法律术语,指的是 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它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的特点包括:
自愿性: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达成仲裁协议。
第三方裁决:
争议由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
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结果。
程序规则:
仲裁活动需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
快速性:
仲裁程序通常比诉讼更快,适合需要快速解决争端的场合。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通过仲裁,当事人可以在友好和合作的环境中解决争议,避免长时间和高成本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