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犯罪立法规定的条数,可以总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范围,明确指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则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同时,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
规定了单位犯罪在特定情况下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规定了挪用资金罪,适用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将处以相应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修订,新增了情节较轻时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犯罪的立法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以及具体的罪名如挪用资金罪在修正案中的规定。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公司犯罪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