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污染公司的赔偿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核电站营运者和乏燃料运输、后处理的营运者:
对一次核事故所造成的核事故损害的最高赔偿额为3亿元人民币。
其他营运者:
对一次核事故所造成的核事故损害的最高赔偿额为1亿元人民币。
国家财政补偿:
如果核事故损害的应赔总额超过规定的最高赔偿额,国家提供最高限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财政补偿。
因此,核污染公司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以及责任划分等因素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和相关机构的评估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