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公司逃税的奖励标准如下:
奖金数额
一般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发放奖金。
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
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具体标准
追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追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追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追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追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追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重大举报
对于重大举报的,可以适当提高奖金限额,具体金额由省级税务机关批准。
奖金管理
检举奖励资金由稽查局和主管税务局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稽查局使用,主管税务局财务部门负责支付和监督。
这些标准适用于税务违法举报案件,并且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和实际追缴税款数额来确定。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