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可以收多少现金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公司之间的现金交易限制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公司之间的现金交易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现金使用范围
开户单位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工工资、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
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劳保、福利费用及其他对个人支出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需要支付现金的支出
现金收支管理
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一般不超过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企业不得超过15天。
取现限制
对公账户只有基本账户才能取现,一般每日取现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5万元需要交手续费,且大额提现需提前通知银行。
综上所述,公司在现金管理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控制现金持有量,确保现金流动性,并遵守开户银行的相关规定。具体到公司可以收多少现金,这取决于公司类型、交易对象、交易金额以及是否属于现金收支管理范畴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