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借贷利率是 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具体来说,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因此,在确定借贷利率是否合法时,应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上限。超过该上限的利率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利息,并且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
建议在实际借贷过程中,借贷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借贷行为的合法性,避免因利率问题产生法律纠纷。